京声律师事务所吧
关注: 3 贴子: 218

  • 目录:
  • 社会机构
  • 0
    办你不能出面,不好出面的事,你懂的。北京丰富天津经验上海团队,海安市、常熟市、邳州市、新沂市、溧阳市、张家港市、宜兴市、太仓市、昆山市、如皋市、海门市、启东市、东台市、高邮市、仪征市、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靖江市、兴化市、泰兴市、江阴市南京、杭州、宁波、舟山、绍兴、嘉兴、苏州、湖州、无锡、常州、南通、台州等;县和县级市有:平湖、昆山、太仓、常熟、海门、启东、海盐、嘉善、济南,青岛、烟台、威海、东
  • 0
    影视剧里会经常见到,在庭审中,出席作证的证人都要保证自己在法庭上的证言具有真实性,一旦撒谎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样,在法庭上提交的证物,也必须真实有效,如果有人敢公然在法庭上提交“假证据”,试图蒙蔽法官,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可都是违法行为,涉及严重后果。那么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一下,一旦被发现伪造证据,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案件详情】 刘先生和李女士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遂决定离
  • 0
    老一辈的人应该还记得,在二十年前,法律上有强制性地规定,婚前必须接受体检。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作出修改,其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第十条第三项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而随后,在2001年6月20日,国家又制定的《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该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
  • 0
    近几年网络诈骗猖獗,尤其一些不法之徒,抓住大龄“剩男剩女”急于“脱单”的心理,经常会冒充事业有成的单身人士,潜藏在各大征婚网站,寻找目标,锁定对象,一步步“引君入瓮”,最后实现骗取钱财的目的。这样一系列专业的操作被称为“杀猪盘”,意思是“先养猪”再“杀猪”,被害者以为自己是在跟一个人“谈恋爱”,其实背后往往是一个专业团队在对其实施心理操控,一旦入局,很难脱身。 因为这些“杀猪盘”案件频繁发生,所以
  • 0
    咱们有句老话叫:“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在法律上就有一些概念,听起来十分相似,但一字之差,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却完全不同。比如大家经常会混淆的“定金”和“订金”这两个概念,究竟哪个是可以合法地“拒不退还”?哪个又是需要“全款退还”的呢?今天我们就借由一个案例,一次性搞清楚“订金”和“定金”之间的区别。 【案情回顾】 王先生在A汽车公司订购了一辆进口跑车,双方签订《汽车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车辆价格为400万元
  • 0
    常言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就算我们平日里再怎么谨慎小心,如果是自己的“枕边人”起了贼心,要拖你下水,谁又防得住呢?近日,杭州的周女士,就遇到了一件倒霉事,她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某日竟然收到一张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说是她和丈夫金某在外借款几百万元,因未能及时归还,出借人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周女士想要辩驳,可是法院说得明明白白,因为《授权委托书》上有周女士本人的“亲笔签名”,所以这笔钱属
  • 0
    过去的长篇家庭电视剧里,经常会上演豪门争斗,大家族中的各方势力,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之间,为获取巨额遗产,不顾辈分情分,斗智斗勇,撕得一地狗血。而我们今天要分享的这个案件,虽然不是大家族之间的财产之争,但案情也颇为复杂,因为涉及了海外遗产的继承纠纷。 本案中,王老先生在去世之前,分别在英国和国内都留下了相应财产,而其生下的一对子女,就王老先生的遗产问题产生了分歧,双方对簿公堂。那么,关于涉外财产的继
  • 0
    我们都知道,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过程中,普遍实行的政策是,只有户籍在农村的用户,才能享有拆迁安置补偿。不过在现实中也可能存在这样一种情况,比如某户主之前是农业户口,随后迁入到城市,多年后又将户口迁回农村,那么这种时候,该户主还能否在拆迁中享受到安置补贴呢?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这一部分法律知识。 【案件回顾】 家住安徽合肥xx区xx村的周先生,原本是该村村民,有该村合法的宅基地证。后来周先生因上
  • 0
    刚入职场的新人,尤其是女员工,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一旦在职场遭遇上司的PUA或者性骚扰,要第一时间勇敢反抗,明确拒绝,否则如果一时软弱,给“不良领导”可乘之机,最后很可能自己白白吃亏,即便通过法律途径也很难为自己讨回公道。今天我们就来分享一位职场新人的不幸遭遇,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 【案件回顾】 “00后”的张小静(化名)在学校成绩很好,毕业后凭借自己的努力,进入了北京优加贸易有限公司(化名,以下简称“优
  • 0
    在我国存在着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报告,农民工202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已经高达29251万人。那么,对于这部分离开居住地,进城工作的农民工,如果老家的土地有征收政策,当地政府能否以农民工不是本村常住农业人口为由,拒绝他们提供土地征收补偿呢?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这部分法律知识。 【案件回顾】 2011年初,因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开发区建设需要,淮北市人民政府委托某区政府作为征收实施单位,对淮北
  • 0
    自从互联网普及之后,“网恋”也变成了一种普遍现象,尤其在现在各种社交约会APP越来越五花八门,通过“摇一摇”“扫一扫”就能找到适龄异性,来一场“心动的恋爱”。然而这样“速食”的爱情“快餐”也充满风险,在还没有完全了解对方,也没有建立感情基础的情况下,就“奔现”,甚至迫不及待地发生“一夜情”,这就有可能出现各种意外,甚至涉嫌背上强奸的罪名。今天我们就来分享一起有点“罗生门”的案件,来看看在法律上,强奸
  • 0
    遇到小偷行窃,警察实行抓捕,这属于公事公办,正规办案,按理说无可厚非,但如果警察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小偷因自己做贼心虚,为逃避追捕而出现生命危险,甚至不幸死亡,那么警方是否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呢?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名小偷在躲避追捕的过程中溺水身亡,其家属将警方诉至法庭,要求赔偿200余万元。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接下来咱们详细了解一下本案的情况。 【案件回顾】 衡阳某小区侧门周
  • 0
    情侣或夫妻之间发生剧烈争吵,如果因沟通不畅,或者一方过于强势,导致另一方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发泄怒气,这时被压抑的怒火极有可能以一种非理性的方式被“点燃”,酿成大祸。比如,近日京声律所承办的一起刑事辩护案件,我方委托人姜女士,就是因为一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竟然把自己家点着了。事后,姜女士以放火罪被起诉,其家属委托京声律所,为其辩护。随后,我们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成功替委托人争取到缓刑。接下来,我们就
  • 0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及在职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职工买房、建房、装修等需要时,可以提取出来。但如果夫妻离婚,一方可以分割对方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吗?今天,我们就分享一则京声律所承办的案件,来看看,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住房公积金到底分不分? 【案情回顾】 2015年6月,杨先生和宋女士在相亲中认识,见面后两人对彼此印象还不错,于是慢慢发展下去,不到一年时间,就领证结婚了。结婚初期,
  • 0
    有驾照的朋友都知道,驾驶证也是有期限的,在驾照到期之前,需要按时去接受体检、换证,延长有效期,这样才能重新使用。如果驾照过期没换,仍然开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交警抓住,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甚至是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既然持过期驾照上路是违法的,那么如果有人持过期驾照上路并且造成了交通事故,这种情况,还能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吗?今天我们通过京声律所近期承办的一起案件,来向大家科普这部分法
  • 0
    有人一见钟情,有人日久生情,每天朝夕相处的年轻男女,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天长日久产生爱情的火花,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很多公司偏偏规定,“禁止办公室恋爱,一旦发现予以开除”。近日,小徐就因为和同事小夏恋爱,二人双双遭到了公司的开除。但小徐认为公司的处理不合法,因此申请赔偿。那么,小徐能够成功维权吗?“禁止办公室恋情”的规定到底是否合法?咱们今天就来一次性搞清楚这些法律问题。 【案情回顾】 小徐201
  • 0
    在法律里,不止盗窃、抢劫、诈骗等行为构成犯罪,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也同样触犯刑法,面对严重的刑事处罚。但对于购买赃物的行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量刑。 近日,京声律所就承办了这样一起刑事案件,我们的委托人卓某为了贪小便宜,一时糊涂,屡次购买盗窃来的机动车,累计的犯罪数额两千元左右。卓某被逮捕后,其家属委托京声律所为其辩护,随后在袁润律师的帮助下,成功获得了“不被逮捕,予以释放”的最好结果。接下
  • 0
    我们都知道,公租房的产权是国家的,不属于承租人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该规定说明,只有遗留的个人财产才属于遗产,而公房的产权因为不属于承租人,所以按照规定,公房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那么,在承租人去世后,公租房该如何处理呢?配偶和子女,谁享有继续承租的权利呢?近日,京声律所就处理了一起因承租人死亡,引发的继母和子女争夺公租房财产的案例。我们
  • 0
    自媒体时代,流量就是资本,流量的转化就是真金白银。随着朋友圈、微信公号、微博、直播等行业的兴起,各个平台的大V博主,靠着自己长期积累的粉丝卖货变现,每一个大V的账号背后,都隐藏着一定的经济价值。因此,有人就动了“卖号套现”的心思。那么,问题来了,微信账号可以随意买卖吗?这种变现行为,是合法的吗?近日“医美圈”就发生了一件因微信账号买卖引发的法律纠纷,咱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 【案情回顾】 程某的职业
    金爷268 9-17
  • 0
    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是购买了交强险且赔偿金额在交强险限额内的,这笔赔偿费用,通常可以由交强险保险公司理赔。但最近王先生遇到了这样一个困惑,他在不久前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事后也获得了交强险理赔,但王先生因为此前还在某大型寿险公司购买过人身保险,所以他想再向该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以不能重复理赔为由遭到拒绝。那么,该保险公司说法,是否合理呢?咱们不妨回顾一下案情始末,看看京声律所是如何帮王先生成功维权的
  • 0
    在强奸犯罪中,不一定非要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制与女性发生性关系,才构成强奸罪,如果犯罪分子是以其他手段威胁女性,即使犯罪未遂,同样可认定为强奸罪。 近日,京声律所就承办了这样一起案件,委托人杨女士,不慎被人拍了裸照,随后犯罪人又以其裸照相威胁,逼迫杨女士与其发生性关系。事发后,杨女士及时向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发起公诉。但杨女士因为精神上遭受到了巨大伤害,希望强奸犯能够被重判,遂委托京声律所的袁律师,
  • 0
    在拆迁过程中,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不乏出现政府开“空头支票”,过后又拒不执行的情况。一旦遭遇此类事件,当事人一定要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找律师协助维权。 前不久,京声律所就接到了一起被拆迁户因村委会拒不支付补偿款,请求维权的案件,在这个过程中,京声律师团积极寻找证据,成功帮客户取得应有的补偿。接下来,我们就来回顾一下这起案件的经过。 【案情回顾】   高某等6户均系北京市xx区建设村(化名)村民,在建设村有宅
  • 0
    法律上规定,子女满18周岁,视为已成年,父母无需再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法律会根据当事人自身的处境,作出相应变更吗?比如我们今天要分享的这个案例,委托人是一位年纪20周岁的妙龄少女小云,但是很不幸,小云患上了骨关节疾病,需要接受手术治疗。但小云正在读书,还没有收入,面对高昂的医药费用,她只能向父母伸手。可小云很小的时候父母已经离异,她跟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在前两年也去世了,没留下什么财产。而
  • 0
    我们总说冲动是魔鬼,有时候怒气上头,眼一红,一拍脑门就会做出错误的决定。近期京声律所接到这样一个案子,委托人孟先生是一位包工头,因为与竞争对手发生纠纷,双方在工地上起了争执。孟先生一时怒气攻心,就组织了一帮工人意欲报复,但中途孟先生又后悔了,临时取消了互殴的决定。可是当时场面已经失控,双方在打斗中还是造成了人员损伤。那么这种情况下,孟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我们来看看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案情回
  • 0
    随着年轻人逐渐奔向大城市,我国的“空巢老人”现象越来越严重。老人退休后,无论是生活上还是精神上,都需要一个依赖,渴望有一个陪伴。在子女不在身边的情况下,“搭伴养老”的新型同居方式,渐渐开始流行起来。这种新型的家庭组合方式,固然能够缓解“老来无伴”的孤独,可与此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法律纠纷。今天我们就分享几个案例,来看看在“搭伴养老”过程中,容易遇到的法律问题。 【案情1】未结婚登记不能等分财产 已退休
  • 0
    常言道,金钱是感情的试金石,很多家庭关系从外表上看祥和一片,但一涉及财产纠纷,人性的本质就暴露出来了。近日京声律所承办了一桩案件,委托人张女士,因自己的亲姐姐独占了父亲名下公租房的拆迁补偿金,又不履行承诺,侵占了本属于自己的财产,要求将姐姐告上法庭。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纠纷,让亲姐妹不惜对簿公堂呢?咱们这就来回顾一下案情经过。 【案情回顾】 张大花和张二梅是一对姐妹,妹妹张二梅一直居住在北京市东
  • 0
    通过近来的新闻报道,我们看到,家暴案件屡见不鲜,而其中大多数的受害者都是性格温顺的女性,她们为了保全子女和家庭,忍气吞声,却不想反而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令对方觉得自己可以肆意蹂躏弱小,为所欲为。 近日,京声律所就承办了这样一起案件,我们的委托人是一位贤妻良母,对家庭和孩子都很有责任心,但因为实在受不了丈夫长期的言语暴力和殴打,现在想委托我们帮忙办理离婚。 本来这仅仅是一桩简单的离婚案,遭受家暴的一方
  • 0
    奇葩事件年年有,但今天咱们要分享这个案件,确实还真有点少见。在大多数案例里,强奸罪的受害者都是女性,但如果是男子在女性的胁迫下,强行要求发生性关系呢?这种时候施害的女方也构成强奸罪吗?咱们不妨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一下。 【案情回顾】 黄女士42岁生日当天,她约了一群好友在酒店吃饭庆祝,饭局直到深夜12点才结束。黄女士醉醺醺回到家,发现门竟然开着。她借着酒胆悄悄进入房间,看见一名20岁左右的陌生男子正在自己家
  • 0
    我们都知道,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申请工伤赔偿,但如果员工是在上班期间,因自身原因与同事发生纠纷,被打伤住院的,这种情况,还能认定为工伤吗?如果不能,那么受伤的人,应该向谁索赔?公司需要为此承担责任吗? 近日,京声律所就接到了某公司的委托,让我们帮忙处理这起公司内部的侵权纠纷案。接下来,咱们就来看一下案情回顾和庭审过程。 【案情回顾】 2021年5月12日上午10点左右,A公司员工田某骑电动
  • 0
    虽然我们中华传统美德向来提倡,邻里和睦,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但现实中的邻里纠纷,却从来犹如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今天,我们就来分享一则发生在邻里之间的“盗窃案”,看看原本是受害者的一方,最终为何被告上法庭。 【案情回顾】 家住xx小区的周先生,最近遇上了一件怪事,自己点的外卖经常莫名其妙就“失踪”了。一开始几次,他还没太在意,想着可能是外卖送错了地方,或者是谁拿错了。但
  • 0
    在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一群人正要实施犯罪,正确的做法肯定是第一时间报警,阻止罪案的发生。如果你没有及时报警,而是选择了逃跑,这种行为,最多也只会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并不会触犯法律。但是,如果当我们发现了犯罪行为,不但没有阻止,反而默认了它的发生,或者通过间接的参与,促成了犯罪的发生,那么这时候,就踩踏了法律的红线。 今天我们要分享的这桩案件,被告是一位“黑车”司机,他在拉客期间,明知搭载的乘客要
  • 0
    在民间借贷中,经常会遇到找一个担保人或者“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以示“担保”或“见证”。那么,如果后期借款人还不上款,在借条上签字的当事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还款的责任呢?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借款人詹某向其亲属何某,借了一笔钱,欠条上,詹某的父母作为见证人,也签了字,现在詹某没有如期归还借款,何某将詹某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法院是否会支持何某
  • 0
    宅基地的使用,通常都是以户为单位的,因此在涉及拆迁时,也通常是以户为单位,按照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所有人,来分配拆迁补偿。 近日,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王先生一家,遇到了一起拆迁纠纷,矛盾大概是这样的:涉案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上,只登记了王先生的父亲王某根一人的名字,如今王某根已经去世,宅基地面临拆迁,于是王某根的四位亲生子女,都回来争夺拆迁补偿。但问题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王先生的小儿子王自健单独出资修
  • 0
    常言道:分手见人品,好聚好散才是真圆满。这句话不仅适用于恋人,同样也适用于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近日,某员工在离职时,与公司发生了不愉快,遂心生怨恨,开始在网上发帖攻击“前公司”,不曾想,竟因此引来了一场官司。下面咱们就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8日,从事电商运营的小李从A公司辞职。因工作交接环节出现了一些沟通问题,小李与A公司就绩效工资的结算发生了争议,小李觉得A公司坑了自己的钱。
  • 0
    共同遗嘱是指两名或两名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设立的遗嘱。如果夫妻双方在生前立下共同遗嘱,约定了名下共同财产的继承权,但其中一方去世之后,遗嘱已经生效,这时候另一方突然改变主意,想要更改或撤销这份“共同遗嘱”,那么法律上会得到支持吗? 近日,京声律所就遇到这样一起案件,委托人杨年丰老先生,在妻子生前,二人曾共同订立了一份遗嘱,约定夫妇双方均去世后,他们名下的两套房产,分别由他们的一儿一女继承。但在妻子去世
  • 0
    拆迁本来是好事,但面对巨额补偿金,一些人难免产生贪婪的念头,所以因财生变的家庭悲剧也屡屡发生。 近日,厦门一起案件就闹上了热搜,为独占近千万元的拆迁款,儿媳竟然伪造了婆婆的死亡证明,然后公然继承了遗产。不过,儿媳的如意算盘最终还是落空了,九旬老太将其告上法庭,欲夺回拆迁款。那么,这起案件法院会怎么判呢?咱们这就来还原一下案情经过。 【案情回顾】 村民老王于2019年去世,死后留下了两处房产。2020年,村子里启
  • 0
    常言道,“贪小便宜吃大亏”,近日北京某超市内发生的一起案件,充分诠释了这句话背后的深刻内涵。 据新闻报道,北京一女子,在某超市购物后自助结账时,多次故意漏扫商品,她买了两盒牛排,却故意只扫一盒,以此种手法,“逃单”商品达5件以上,累计偷逃购买金额共200余元。超市发现女子的行为后,报了警,后该女子被依法刑拘。 此案一经爆出,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讨论,很多人纷纷质疑,这名女子仅仅“逃单”了200元,赔钱不行吗,至
  • 0
    电影里经常会上这样的“爽文桥段”:女主或男主被害后,智商开挂,成功设局报复犯罪者,手刃仇人,让观众隔着屏幕都能体验到复仇的快感。然而电影是虚构的,主角们总有办法笑到最后,但在现实中,如果真的有人用这样的方式报了仇,这个故事走向可能就不是“复仇爽剧”,而是另一出“人间悲剧”了。今天,我们就分享一则真实的刑事案例,来看看越过法律底线,给自己报私仇的大女主,最后怎么样了。 【案情回顾】 王莹(化名)是某理
  • 0
    近日,有一则“房东私自将欠租租户物品扔掉”的新闻上了热搜,网友们引发了大讨论。 有人认为,租户拖欠房租,违约在先,房东有权收回房子,扣押其物品以抵房租;但也有人指出,即便租户拖欠房租,房间内的物品也是租户的私有财产,房东以此为由扔掉其物品的行为,构成了对房客所有权的侵犯,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以上两种说法,究竟谁是谁非?如果我们在现实中遭遇了类似情况,又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就通过一个案例,
  • 0
    关于拆迁和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问题,我们之前已经分享很多了,最近有网友在后台留言,咨询有关房屋腾退的案件。很多网友表示,不明白腾退和拆迁有什么不同。今天咱们就通过京声律所最近成功办理的一宗宅基地腾退案,给大家讲讲,什么是腾退?遇到房屋腾退,该如何维权。 在分享案例之前呢,咱们得先把“腾退”这个概念搞明白。首先,“腾退”这个词本身并非一个法定的概念,也就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腾退最早源于2001年12月30日北京
  • 0
    快递也有风险,尤其是邮寄价值高又易碎的物品,一旦在快递途中损毁,这个赔偿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有人说,寄快递之前会签一个保价协议,但如果损毁货物的价值,远远高于保价条款中的赔偿金额,那么消费者难道就要自认倒霉了吗? 今天我们就来看这样一则案件。某贸易公司快递250瓶单价过千的威士忌,途中因车辆意外起火,货物全部损毁。消费者要求全额赔偿,但快递公司只同意按照保价条款赔偿2000元。那么这笔损失到底应该由谁承担?
  • 0
    开门做生意,就容易惹纠纷,不管店家再怎么谨小慎微,只要有形形色色的顾客,就有各种各样的麻烦,可谓是防不胜防。 近日,某酒店经营者找到京声律所,请我们帮忙打一起侵权官司。事情的原委是,一位消费者在住店期间死亡了,后家属以酒店员工未及时开门,导致错过最佳抢救时间为由,要求酒店赔偿。但酒店方认为,自己不存在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之行为,且未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那么这起案件究竟谁是谁非呢?咱们先来还原一下案
  • 0
    如今外卖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每天一键点单,坐等收货,充分享受着高科技的便利,但给我们送餐的外卖小哥就比较辛苦了,为了能按时交差,每单都是火急火燎,因此在送餐途中出现意外事故的概率也就大大增加了。那么,如果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不小心撞伤了行人,这个事故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公司有义务分担赔偿责任吗?我们不妨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回顾】 廖某为某外卖APP实名注册骑手,2021年1月23日凌
  • 0
    夫妻关系真的是十分微妙,感情好的时候,亲密无间,胜过血亲,一旦感情生变,曾经最熟悉的枕边人,随时可能变成最恐怖的施害者。前不久京声律所承办了一桩“丈夫残忍杀害妻子”的案件,我们担任被害人家属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律师,成功驳回了被告方所谓的“精神异常”、“有自首情节”等说辞,并获法院高额赔偿判决。 【案情回顾】妻子无法忍受丈夫言语暴力欲离婚,丈夫一怒之下残忍杀妻 程女士和黄先生结婚七八年了,一直没有孩子。
  • 0
    现在的房地产商为了卖房子,能想出各种花式促销手段。有买一层送花园的,有买顶楼送天台的,甚至还有一些楼盘“内卷”到,不管你买哪层,买房就送“精装修”!那么,有一个问题来了,如果因为这些免费附赠的业务出了问题,导致开放商违约了,这时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买家能否向开发商索赔呢?咱们接下来就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这个问题。 【案情回顾】 2018年7月,王某夫妇看上了舟山某小区住宅,开放商在推销房子的时候称:预售期
  • 0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尤其是在一个再婚家庭中,如果家庭成员关系复杂,再遇到巨额的财产纠纷,那么难免就会闹得不可开交。最近京声律所就承办了这样一个案子,沈女士的丈夫意外去世,留下了百万保险金,她认为自己和前夫生的两个孩子,虽然不是现任丈夫亲生的,但系二人共同抚养,他们同样应该享有继承权。但公婆认为她的要求“太不要脸”,严重反对!那么,就这样一起继承权纠纷案,到底谁才是占理的一方?法院又会怎么判呢

  • 发贴红色标题
  • 显示红名
  • 签到六倍经验

赠送补签卡1张,获得[经验书购买权]

扫二维码下载贴吧客户端

下载贴吧APP
看高清直播、视频!

本吧信息 查看详情>>

会员: 会员

目录: 社会机构